2018年12月18日 16:4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校人字〔2018〕321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4号)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全国范围内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作为博士后日常生活经费,20万元作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9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于2018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报,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乐动平台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写申请书。申请人于2019年1月1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准备纸质材料。
1.纸质申请书。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附件2),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二)”中要求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9年2月25日、26日两天集中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四、项目宣讲
为使申请人更全面地了解“博新计划”申报的相关政策,学校定于申报前组织召开项目宣讲会,宣讲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2月27日(周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310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根据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博士毕业3年内的博士生,特别是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拟于2018年12月及2019年月毕业的博士生)均可参加。
(四)宣讲内容
剖析当下博士后工作经历对个人成长的重要作用,重点解读“博新计划”的申报条件、技巧及相关政策待遇,并邀请历年“博新计划”博士后分享申报经验和心得体会。
五、其他事项
(一)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30%,如若超出,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若未通过校内评审,只有三天时间进行申报修改,为保证申报质量,鼓励我校博士毕业生跨学科申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QQ群、微信群、定点联系导师及课题组等方式,积极组织动员相关博士生,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参加项目宣讲会,积极申报“博新计划”。
联 系 人:李雪涛 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附件:申报附件1至附件4.doc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12月18日